第23章 过去
到底要不要在这件事上追根问底,这问题余悠之前犹豫过无数次,最后都没有得到正面完整的答覆。
此时此刻,看著黎笙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凝望著她脸上的浅笑,余悠仍旧渴求了解她的过去。
他想得到黎笙的回答,无论结果如何。
“黎姐,你过去…到底经歷过什么?”
黎笙淡然地看著余悠,她有些犹豫,该不该让余悠知道那一切。
想来想去,也都是迟早要告诉他的事,现在说了也无妨,没必要再隱瞒他了。
“既然到这一步了,就都告诉你吧。”黎笙说,“姐姐从头讲起,以防你知道的不全面,以后又想东想西的。”
“嗯,我听著。”
黎笙的过去要从一名叫陆月瑾的女孩讲起。
陆月瑾出生於一座不太富裕的小乡村,父亲在上山砍柴时跌过山谷,摔成重伤,不治身亡,享年三十六岁,那是在陆月瑾出生后的第七年。
陆月瑾的母亲后来没有再嫁,单亲家庭长大的她读书勤奋刻苦,最后考上了国內的重点大学——清江大学。
来到清江后,陆月瑾依旧安分又努力的读书学习,安安稳稳地读到了大四实习那年。
那是在四月初旬,暖春时节,她遇到了黎灵集团的大少爷,黎成。
陆月瑾出眾的容貌和不諳世事的单纯性格很快就引起了这位公子哥的注意,对方隨即就对她展开了追求攻势。
她像过去拒绝其他男生一样婉言拒绝了黎成的示好,但这样的回答更加勾起了男人的兴致。
黎成家境富裕,身高外貌等条件也是出类拔萃,是典型的高富帅,他看上眼的女生往往轻而易举就能到手。
对於他疯狂展露的爱意,农村出身的陆月瑾前几次还能拒绝,后面渐渐地就被他的花言巧语骗上了鉤。
她是黎成勾搭过的女生里外貌条件最好的一位,虽然男人不可能像他承诺的那样真的对她一心一意,但他也需要一位明面上的妻子。
而且陆月瑾家里无权无势,她本人性格也天真又软弱,控制起来极其简单,几乎是完美的人选。
即便当时陆月瑾认清了黎成的真面目,她也已经离不开他了。
於是,他们成婚了,並且很快就生下了孩子,是个女孩。
黎笙出生后就很少见到父亲,那栋偌大的別墅里往往只有三个人,她和她的母亲,以及一位保姆。
她问起父亲为什么不陪自己的时候,母亲的回答总是他工作太忙了,没有时间。
实际上他只是在外面花天酒地,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性左拥右抱。
母亲不希望她知道这个残忍的真相,所以对她隱瞒,可这只能在她最懵懂无知的那几年骗一骗她。
而因为嫁给黎灵集团的大少爷,陆月瑾成了黎家的人,她的言行举止必须顾及黎家的顏面,她也因此失去了诸多自由。
这给她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她没有朋友,只能日復一日地躲在家里,和女儿以及保姆待在一起。
她是家里最孤独的人,黎笙还有学校里的同学朋友,保姆也有自己的个人生活,她不同,她的世界里只剩下她们两人了。
她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別墅的阳台前,等落日西沉,等黎笙放学回家。
女儿不仅成绩优异,而且乖巧懂事,每个见过她的人都会忍不住夸讚她的优秀。
这本该是值得庆幸的事,实际却…让陆月瑾更觉得自己像个异类。
黎笙的优异让她各方各面都表现出她是黎家的人。
而黎家的所有人都生活在光鲜精致的上流社会里,唯独陆月瑾不是,她改变不了与生俱来的乡野气息,內心总有股声音时不时在提醒她,她的出身甚至比不上家里的保姆。
丈夫长久的冷落,根植內心的自卑,以及那份不断折磨著她的孤苦,最终酿造出了可怕的病灶。
她没去看过医生,黎成的妻子是不能有心理疾病的,这很可能会损害丈夫的形象。
最后,在某个寒冷的冬夜,陆月瑾在浴室里割腕自杀。
第一个发现她的人是她的女儿黎笙,鲜红的血液自她手腕处流下,在洁白的地砖上绘画出扭曲狰狞的图案。
黎笙惊慌失措地大喊救命,惊动了保姆和邻居。
救护车很快就到了,黎成也难得在家里出现了一次。
將陆月瑾送到医院,在急救室外等待时,黎笙双眼通红地盯著地板,她那时已经知道黎成在外面做些什么了,她很害怕,她怕母亲离开她,她…只有妈妈了。
她注意过男人的表情,没有一点悲伤的情绪,好似死的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她恨透了黎成。
陆月瑾最后没救回来,她死了。
丧事办得很迅速,陆月瑾下葬那天来了不少人,都穿著黑色的衣服,脸上统一一副悲痛的情绪。
可黎笙从没见过他们,也不认识他们,只听到他们议论说,她的母亲是生了重病死的。
她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真相,在她做出决定前,黎成就偷偷把她拉到一旁,和她说,“妈妈是生病死的,你也要这么说,不然就给我回家去。”
看著男人英挺俊气的脸,黎笙只觉得无比噁心,但她不能走,她必须点点头,回答,“我知道了。”
她沉默地站在坟坑旁,看著黑色的楠木棺材沉入其中。
楠木是名贵木材,打造这口棺材花了將近十万块钱。
这像是在嘲讽母亲的后半生,活得奢华富贵,却活不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那栋富丽堂皇的別墅就如这口棺材般,將这位可怜柔弱的女子死死囚禁其中。
陆月瑾死后没多久,黎笙就独自离开了清江,她不想像母亲一样被禁錮在这座可怕的牢笼里,不愿再见到那个自私无情的男人。
黎成尝试过劝阻,但也只是做做样子,他不在乎自己的家庭,自然也不太在意黎笙,他只想自己过得舒服愜意。
黎笙为自己挑了一座遥远的城市,那里的生活寧静又平和,她租了一间房子,住在一户姓余的人家对门。